大项名称: | 户口登记、迁移核准 | ||
事项编码: | XMSGAJ00630-661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申报对象: | 面向个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部门: | 市公安局 | 主办处室: | 厦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
联系人: | 无 | 联系电话: | 0592-2034304 |
数量限制: | 不限制 | ||
办理流程: | (一)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二)经核准迁入人员,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凭入户审批表、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
申报材料: | (一)《投资入户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厦门市国、地税部门出具的《单位纳税证明》; (四)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和《投资人及出资信息表》;办理投资者落户增加《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或《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五)按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投资纳税条件办理户口的,还需提供市科技局出示的企业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证明; (六)单位出示给投资者或员工《办理户口证明》; (七)申办户口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八)投资者需提供在厦门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户口挂靠亲友责任书》; (九)办理企业员工还需提供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的《企业员工落户审核表》、在厦门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十)重点工业企业员工及经市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企业总部(营运中心)的骨干员工申请户口须向市经信局或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经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审核确认后,持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出具的《审核表》到市公安局办理。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 ||
纸质材料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
交通指引: | 乘坐公共汽车http://18.49.431.740.640.42.757.856.85.847.947.990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BRT快2.快6.快5.快1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监督电话:7703900 | ||
受理形式: |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报。 (二)委托办理。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 ||
在线咨询投诉: | http://www.xmas.gov.cn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说明: | |||
是否收费: | 是 | 缴费方式: | |
收费主体: | 市财政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财综[2012]97号文件。 | ||
结果领取方式: |
![]() |
||
办理结果: | 其他 |
行政服务 中心窗口 |
办公时间 | 受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
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 | ![]()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 次数(含领取结果) |
承诺到窗口最 多次数说明 |
---|---|---|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 无 | 无 |
部门本部受理 | 2 | 无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 2 | 无 |
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办结后到窗口核验纸质材料,领取结果 | 2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