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项名称: | 户口登记、迁移核准 | ||
事项编码: | XMSGAJ00630-664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申报对象: | 面向个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部门: | 市公安局 | 主办处室: | 厦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
联系人: | 无 | 联系电话: | 0592-2034304 |
数量限制: | 不限制 | ||
办理流程: | |||
申报材料: | (一)士官异地安置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民政部门签发的《复退军人落户申请表》; 2、《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和军人身份证; 3、配偶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二)军人离退休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经民政部门签发的《军人离退休干部(士官)落户申请表》和《福建省军队退休干部报到通知书》; 2. 配偶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3.《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和军人身份证; 4.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三)军转干部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 2.配偶的《居民户口薄》(配偶为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和军人身份证; 4.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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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
交通指引: | 乘坐公共汽车http://18.49.431.740.640.42.757.856.85.847.947.990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BRT快2.快6.快5.快1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监督电话:7703900 | ||
受理形式: | (一)士官异地安置落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凭经人口管理处核准《复退军人申请入户登记表》、《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和军人身份证、配偶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二)军人离退休落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凭经人口管理处签章的《军人离退休干部(士官)落户申请表》、《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和军人身份证、《福建省军队退休干部报到通知书》、配偶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三)军转干部落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凭经人口管理处开具落户证明,《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和军人身份证、配偶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 ||
在线咨询投诉: | http://www.xmas.gov.cn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来即办 |
承诺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 ||
是否收费: | 是 | 缴费方式: | |
收费主体: | 市财政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财综[2012]97号文件。 | ||
结果领取方式: |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 ||
办理结果: | 其他 |
行政服务 中心窗口 |
办公时间 | 受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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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 次数(含领取结果) |
承诺到窗口最 多次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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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 无 | 无 |
部门本部受理 | 1 | 无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 1 | 无 |
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办结后到窗口核验纸质材料,领取结果 | 1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