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项名称: | 户口登记、迁移核准 | ||
事项编码: | XMSGAJ00630-655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申报对象: | 面向个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部门: | 市公安局 | 主办处室: | 厦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
联系人: | 无 | 联系电话: | 0592-2034304 |
数量限制: | 不限制 | ||
办理流程: | (一)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二)经核准迁入人员,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的不需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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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表彰决定和荣誉证书; (三)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有随迁配偶子女还需提供配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亲属关系凭证; (五)根据情形,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当事人无合法固定住所,需挂靠在亲朋好友处的,需提交已签订的《户口挂靠亲友责任书》。 2.如需落户在单位或社区集体户,需提交已签订的《户口挂靠社区责任书》。 3.当事人自有房产的,提供《厦门市土地屋产权证》原件或《厦门土地屋产权证》复印件和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 ||
纸质材料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
交通指引: | 乘坐公共汽车http://18.49.431.740.640.42.757.856.85.847.947.990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BRT快2.快6.快5.快1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监督电话:7703900 | ||
受理形式: | (一)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二)委托办理。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 ||
在线咨询投诉: | http://www.xmas.gov.cn |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即来即办 |
承诺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 ||
是否收费: | 是 | 缴费方式: | |
收费主体: | 市财政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财综[2012]97号文件。 | ||
结果领取方式: |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 ||
办理结果: | 其他 |
行政服务 中心窗口 |
办公时间 | 受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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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 次数(含领取结果) |
承诺到窗口最 多次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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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 ||
部门本部受理 |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 ||
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办结后到窗口核验纸质材料,领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