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社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
导语 第二批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3月31日,后续不再受理!
关于申报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收“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企业,可申报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人)(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的“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惠企政策>市级优惠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进行申报,首批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31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3月31日,后续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
三、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按企业税收缴交关系致电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