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厦门实施失业登记新规 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导语 7月1日起厦门实施失业登记新规,那么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呢?下面跟随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7月1日起,厦门失业登记新规开始实施。昨日,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厦门将通过搭建失业登记管理平台、建立登记失业人员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市登记失业人员情况,规范失业登记办理流程,动态管理登记失业人员,提高全市失业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掌握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强化失业人员服务,开展精准就业帮扶。
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可通过线下渠道或线上渠道进行。线上渠道包括人社部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含网站、APP端);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此外,微信端也将于近期推出。
线下渠道为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本市户籍劳动者线下渠道进行失业登记,可在户籍地所在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含港澳台居民)线下渠道申请失业登记,在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对用人单位来说,今后的操作手续与以往相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登录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即目前的失业登记手续)。
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一、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次月1—2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由失业前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员将有关减员材料送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确认手续,经确认后符合领取条件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手续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失业人员凭《通知单》上写明的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39.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87.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934.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