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导语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厦门市“戏曲进校园工程”推进实施方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戏曲传承发展,根据《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兹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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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鼓励优秀地方戏曲作品创作,推动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促进戏曲文化教育普及,增进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戏曲传承发展。

  二、资助扶持内容:

  1、歌仔戏、高甲戏、南音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等创排与展演,时长10—30分钟;

  2、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等创排与展演,时长10—30分钟。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以单位进行申报,作品应具有正确导向和艺术价值;

  2、申报单位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市各戏曲专业艺术院团、优秀民间戏曲职业剧团;

  3、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

  1、《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书面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节目名称、方案、构思、剧本及简介等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五、申报时间:8月20日—9月30日

  六、项目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七、申报流程:

  1、申报者请到厦门市人民政府网(www.xm.gov.cn)或厦门网(www.xmnn.cn)下载相关材料。

  2、提交电子版和书面材料:申报者须根据上述条件要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中楼721室)电话:2893751 ,邮箱:xcbwyc_xm@163.com

  附件:2021年度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申报表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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