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2020年度第二批台湾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湖里区2020年度第二批台湾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及条件:

  1.就申报优惠政策期间,申请人需在厦门市累计居住满三个月或九十天(因疫情影响,根据省里对基地的年度考核入境天数的要求,原则上申请2020年度的不少于50天);

  2.青创企业的注册地及办公地(同属纳税所属街道)且必须在湖里区,依法持续经营满6个月以上,并合法缴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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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青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台湾青年,且台湾青年的货币出资占比须在51%以上;

  4.青创企业经营、申报的创业领域需满足我区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5.必须满足申报优惠政策项目及程序等其他具体要求。

  申请事项及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需由青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向纳税所属街道办提交,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以备核对。

  1、创业启动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另外创业项目说明书待参加评审时按通知数量进行准备)

  (1)湖里区台湾青年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表;

  (2)创业项目说明书(含股权结构说明);

  (3)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础信息表(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及股权结构);

  (4)办公场所租金发票复印件;

  (5)台湾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6)员工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

  (7)企业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以来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

  (8)由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盖骑缝章);

  (9)投入支出明细表及相关发票;

  (10)台湾青年出入境记录证明。

  2、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材料

  (1)湖里区台湾创业青年办公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请表;

  (2)台湾创业青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础信息表(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及股权结构);

  (3)办公经营场所(含厂房、办公用房等)租金发票、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4)企业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以来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

  (5)台湾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6)纳税证明和相关业务合同;

  (7)台湾青年出入境记录证明。

  3、居住用房租金补贴申报材料(已申请过该项补贴的如未变换住址的可以继续申请原住址;如变换住址的,新申请的住址必须在湖里区)

  (1)湖里区台湾创业青年居住租房补贴申请表;

  (2)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础信息表(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及股权结构);

  (3)台湾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4)房租发票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发票抬头为个人);

  (5)企业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以来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

  (6)台湾青年出入境记录证明;

  (7)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无居住证的情况下);如居住证地址和申报地址一致的,可只提供居住证即可。(如果申报的地址已搬出,基地内的由基地开具相关证明,基地外需提供所住小区的物业证明和业主书面证明,其他材料需同样提供,否则不予通过受理)。

  4、正规就业工资性补贴

  咨询电话:5667930,5383423

  按区人社局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和申报

  5、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

  咨询电话:5722467

  并至http://fgi.huli.gov.cn/下载资料一式两份并经企业盖章确认后至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637室办理。

  如有其他未列事项申报,请致电0592-5722176详询。

  申报程序:

  (1)按属地原则,由台湾青年本人将申请材料(除第4、5项外)提交至企业纳税所属街道办:

  湖里街道办: 董司珂

  联系电话:5653048

  地点:南山西路551号湖里街道办事处909室

  殿前街道办:王晓坚

  联系电话:18120778057

  地点:闽南古镇B座503筑梦鹭岛

  江头街道办:陈素真

  联系电话:5521972

  地点: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三楼307室

  禾山街道办:赵越

  联系电话:5795638

  地点:枋湖北二路889号禾山街道办事处1606室

  金山街道办:王天成

  联系电话:5281730

  地点:云顶北路16号金山街道办事处1004室

  (2)街道办为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出具初审意见,写出建议兑现金额后转区责任部门复审。

  (3)区责任部门联合街道办对材料和现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对台青本人做出答复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对创业启动资金扶持进行项目评审)经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形成会议纪要,再转由各街道办办理资金拨付等手续。

  材料递交时间:

  2020年12月1日-15日

  经费兑现时间:

  2021年2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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