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人才住房补贴怎么领(时间+流程+金额+条件)
导语 同安人才住房补贴怎么领(时间+流程+金额+条件)
截止时间:即日起到4月30日
领取金额:根据同安区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按实际住房租金每人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1000元、300元补贴。
领取流程:同安区重点引进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开始申报,最高每人每月2000元。企业(或单位)可登录“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本次申报的租金补贴是2018年度的租金补贴,按人才类型、层次进行申报,申报的租金补贴数额以租房合同的实际月数、实际发生的租金数额且不超过人才层次规定的限额为准。
申报条件: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均无住房(含保障性住房、安置房、自建房等),近5年在厦无住房交易记录;个人承诺在同安区服务不少于5年,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等条件,同时需具备:企业新引进基础性人才、技能人才、企业新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或技术骨干、新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新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农业产业创新、创业、技术人才等条件。
同安区人才租房补贴领取条件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重点引进人才住房租金补贴暂行办法》(厦同委〔2018〕64号)精神,申请者需符合:
1.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均无住房(含保障性住房、安置房、自建房等),近5年在厦无住房交易记录;
2.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没有租住、购买或分配社会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公有住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同时具备以下人才条件:
一、企业人才
▶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
①申请时在职在岗,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
第二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
第三层次人才:具有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第四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企业新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或技术骨干
①申请时在职在岗,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人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5倍以上;
第二层次人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第三层次人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二、教育人才
▶教育赴高校直招和社会招聘(含临时聘用)人才
①申请时在职在岗,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
第二层次:具有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
第三层次: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第四层次: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教育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①年龄45周岁以下;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符合《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同委人才组〔2019〕1号)规定的教育领军人才、教育高级人才,
第二层次:符合《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同委人才组〔2019〕1号)规定的教育骨干人才;
三、农业人才
▶农业产业创新人才
①年龄45周岁以下;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在本地农业产业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且年薪不低于15万元;
台湾人才放宽至在本地农业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且年薪不低于10万元。
▶农业产业创业人才
①年龄45周岁以下;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在同安成立企业的,实际到位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且个人占股比例不少于20%,领办创办企业在同安年缴纳税收15万元以上;
台湾人才放宽至实际到位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且个人占股比例不少于20%,领办创办企业在同安年缴纳税收6万元以上。
▶农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
①年龄45周岁以下;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具有涉农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持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国家涉农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且在我区农村合作社等农业行业就业或创业;
第二层次:具有涉农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持有中级职称、高级技师等国家涉农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且在我区农村合作社等农业行业就业或创业;
第三层次: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且在我区农村合作社等农业行业就业或创业;
第四层次: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且在我区农村合作社等农业行业就业或创业。
四、卫生人才
▶卫生领域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含临时聘用)
①申请时在职在岗,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
第二层次:具有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
第三层次: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第四层次: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卫生领域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①年龄45周岁以下;
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我区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或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我区,2019年1月1日后再次到我区参加工作(以最后一次在我区的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③第一层次:符合《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同委〔2017〕96号)规定的卫生领军人才、卫生高级人才;
第二层次:符合《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同委〔2017〕96号)规定的卫生骨干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