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考定向生的条件 厦门中考职高学校招生提醒事项
导语 厦门中考定向生的条件 厦门中考职高学校招生提醒事项
报考条件:符合省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
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的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25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招生学校普通生招生片区的招生计划。
2020厦门中考职业学校招生提醒事项
1.五年制高职是指以培养专科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招生初中毕业生,实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五年连贯式培养的高等教育。五年制高职举办学校及专业由省教育厅审核确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由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举办,并在校内办学,“三二分段制”由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分段实施、联合培养,且后两年必须在高等职业院校办学。五年制高职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高等职业院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五年制高职毕业证书。
2.根据《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文件),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应届毕业生,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根据闽教职成〔2017〕48号文件,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
3.2020年厦门市有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等9所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五年制高职学生3150人,省内29所其他职业院校面向厦门招收1441人,计划共招收4591个学生(含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校提前录取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
4.我市中招职业类院校的相关类别:
(1)五年制高职:厦门市9所高职院校和省内29所其他院校。
(2)厦门市国家级重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集美工业学校、厦门信息学校、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高级技工学校(厦门技师学院)。
(3)厦门市省级重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同安职业技术学校。
(4)厦门市其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厦门市音乐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翔安职业技术学校、厦门市商贸技术学校(民办技工校)、福建省鸿源技术学校(民办技工校)、福建华夏高级技工学校(民办技工校)、福建省诚毅技术学校(民办技工校)、福建省鹭岛职业技术学校(民办技工校)、福建省海峡职业技术学校(民办技工校)。
(5)14所省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福建工业学校、福建经济学校、福建建筑学校、福建理工学校、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福建商贸学校、福建省邮电学校等7所国家级示范校,福建工贸学校、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福建铁路机电学校、福建第二轻工学校等4所国家级重点校,以及其他省属公办中职学校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福建航运学校和福建省民政学校。
(6)省内其他地市技工学校:福建技师学院、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福建省船舶工程技术学校、福建中华技师学院(民办技工校)、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民办技工校)、福建财茂工业技术学校(民办技工校)、福建省闽江职业技术学校(民办技工校)、福建省飞毛腿技师学院(民办技工校)、福建省新东方技工学校(民办技工校)。
5.我市对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政策包含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
(1)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学费标准高于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予以免除学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其学费标准低于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2)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覆盖面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