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八所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中学,要等四年考察!
导语 便民小编之前有报道过,厦门市有八所高中申请省级示范性高中,分布是双十中学、厦门一中、外国语学校、厦门六中、厦门二中、同安一中、集美中学和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不过,这八所学校还需要经过4年的“考察”,且这个称号并非终身制,而是三年一审。
便民小编之前有报道过,厦门市有八所高中申请省级示范性高中,分布是双十中学、厦门一中、外国语学校、厦门六中、厦门二中、同安一中、集美中学和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不过,这八所学校还需要经过4年的“考察”,且这个称号并非终身制,而是三年一审。
“省级示范性高中”怎么评?按照省教育厅此前下发的《关于遴选培育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50所,其中厦门可推荐8所。此后还需经过4年培育建设,再从中验收确认省级示范性高中35所。
据悉,要申报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须是省一级达标高中或省级课改基地。此次遴选,在评价管理上采取“过程评价、动态管理”模式。建设周期内,将适时组织过程性评价和指导,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问题突出的将被取消其建设学校资格。建设周期结束,确认“省级示范性高中”后,实行任期制(一届三年)。而且,成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后,须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对外示范辐射任务,任期届满重新申报,其他未入围者可提出申请,形成“可上可下,优胜劣汰”的创新发展机制。
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不简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申报:
1.学校同一校区高中规模超过60个班或少于18个班,各年级班均学生超过50人或少于35人(外国语学校少于30人)的。
2.按“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评估标准”,第1~26项总得分低于95分,或其中第19~25项得分低于25分的。
3.高中部学生入学三年按时毕业率低于98%,高三毕业班学生参加6月统一高考比例低于90%的。
4.未获得最近一届设区市级“文明学校”的。
5.违规跨设区市招生;存在随意减少国家课程方案规定课程及课时,违规补课乱收费等行为;公办普通高中存在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复读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