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厦门异地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导语 厦门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厦门异地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厦门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厦门异地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的?下面跟随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厦门公积金相关知识。

  厦门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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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军队转业士官、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持“白鹭英才卡”的高层次外籍人才或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在我市已缴交社会保险的台港澳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下列情形的,视同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1)因单位缴存或银行入账原因造成贷前12人个月出现单位整体性公积金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缴足的;(2)因工作调动原因造成贷前12个月出现公积金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缴足的;

  2、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3、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4、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5、已支付符合首付款比例规定的首付款。

  6、公转商和组合贷款应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厦门异地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购房职工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负担,精简办事材料,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效率,自2020年2月26日起,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抵押物评估报告;所购房屋评估价以我市税务部门的交易计税评估价作为认定依据。

  此前,购房者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以及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等材料。其中,房地产评估公司会按二手房评估价值的2‰~4‰向购房者收取评估费用,以每套房产100万元的评估价值计算,每份评估报告的费用至少2000元。

  据统计,2019年我市共计发放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6800多笔,购房者支付的评估费用达1300多万元。

  经本次调整后,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购房者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可省下该笔评估费。

  厦门公积金现有贷款政策

  a 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b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随之相应调整。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厦门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贷款的核心要求是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且个人信用良好。

  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厦门公积金缴存

  a 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0958.33元,不得低于170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规定执行;

  2.2019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19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中,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实施。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5030元,下限为170元。

  b 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何时调整?

  正常情况下,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上一年12个月平均税前工资作为基数(满足上下限的情况下),每年7月份调整。如单位不按个人实际工资作为基数,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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