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力资源就业失业登记 厦门失业提取公积金都可以提出来吗
导语 厦门人力资源就业失业登记 厦门失业提取公积金都可以提出来吗
为做好我市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我市已开通就业失业登记线上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hrss.xm.gov.cn/),点击“企业用户登录”(厦门市对公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就业(失业)登记”模块,点击“就业登记—员工信息录入—新增就业登记”,逐项录入员工的信息资料并保存,新增员工信息全部录入完后提交。用人单位提交新增人员信息后,劳动用工备案即完成。可点击“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查询,可打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二)失业登记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hrss.xm.gov.cn/), 点击“企业用户登录”(厦门市对公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就业(失业)登记”模块,点击“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勾选新增失业人员名单(选择失业原因、失业日期)并保存,新增失业员工信息全部录入完后,提交到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业务受理部门。用人单位可点击“失业登记—办理进度查询”(未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模块查看失业登记信息的审核情况。需要打印资料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在“资料打印”模块打印《厦门市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自动套打“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区中心)失业登记专用章”电子章。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咨询了解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内容,现将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思明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5863055/2397671 |
2 |
湖里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
安岭二路106号 |
5383423 |
3 |
集美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6195373 |
4 |
海沧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
滨湖北路9号 |
6580451 |
5 |
同安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
环城西路99号 |
7316712 |
6 |
翔安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
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
7889782 |
厦门失业提取公积金都可以提出来吗
审批对象
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本市户籍;
2、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
办理方式
到公积金窗口申请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明。
办理程序
1、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3、职工持《厦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注: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注意事项
1、职工在本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错误的,须按规定到开户银行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3、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A4纸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