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条件+材料 厦门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导语 厦门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条件+材料 厦门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厦门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军队转业士官、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持“白鹭英才卡”的高层次外籍人才或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在我市已缴交社会保险的台港澳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下列情形的,视同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1)因单位缴存或银行入账原因造成贷前12人个月出现单位整体性公积金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缴足的;(2)因工作调动原因造成贷前12个月出现公积金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缴足的;
2、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3、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4、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两套及以上住房。
5、已支付符合首付款比例规定的首付款。
6、组合贷款应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贷款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
4、主借款人还款账号,二手房的应提供卖方银行收款账号及开户名称
5、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提供“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
6、《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不动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7、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和备案证明
8、购买二手住房的,需提供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权证
9、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保障房购房合同和房号单
10、购买单位拍卖房的,需提供委托方及申请人与担保公司签订的双方协议、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公示材料、权属人为委托方的产权证和购房合同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2021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本市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
依照第(一)、(五)、(十)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仅限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提取。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委托还贷。职工办理逐月委托还贷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前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其还贷账户,转入金额不高于借款人上月已偿还的月应还本息额(不含罚息和罚息复利)。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报销贷款本息。职工未办理逐月委托还贷的,可选择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报销已偿还的住房按揭贷款月应还本息额(不含罚息和罚息复利)。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住房按揭贷款。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还清住房按揭贷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