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转公最新政策 厦门公积金缴费标准2021

导语 厦门商转公最新政策 厦门公积金缴费标准2021

  厦门商转公最新政策

  目前,厦门暂停商转公业务!

  2019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随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变化而调整,即流动性不足或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85%)、系数低于1时,暂停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流动性过剩或流动性正常(贷款使用率《85%)、系数高于(含)1时,恢复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2019年7月1日起我市暂停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厦门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

  【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4048元,不得低于170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规定执行;

  2.2020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0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月存额】

  1.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5772元,下限为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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