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租房屋备案去哪办理(地址+电话+时间)厦门出租房备案登记材料?
导语 厦门出租房屋备案去哪办理(地址+电话+时间)厦门出租房备案登记材料?
厦门出租房屋备案办理点(地址+电话+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岛内受理备案业务的服务窗口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C厅33号窗口
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电话:7703203
岛外受理备案业务的服务窗口地点
●海沧区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国土环保大楼506室
电话:6800900
●集美区
地址:集美区集源路65号一楼
电话:6066352
●同安区
地址:同安区祥平西路1号308室
电话:7579025
●翔安区
地址:翔安区新店镇下曾路祥福六里88号五楼
电话:7882298
市房屋事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2859563
厦门出租房备案登记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点击下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租赁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核对、一份,材料来源:厦门市公安局);
3、已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一份,出具单位: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有效凭证:
(1)属购置商品房的(已竣工):已办理项目权属初始登记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材料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2)属购置商品房的(已竣工)尚未办理项目权属初始登记的: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3)属开发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已竣工):
提供未售商品房土地房屋登记簿查询结果清单(复印件、一份,出具单位: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批准证明(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无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出具单位: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出具单位:厦门市建设局)、标注出租部位的房屋平面图(复印件、一份,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4)属自建用房类型的房屋:
提供建设用地批准证明(复印件、一份,出具单位: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批准证明(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无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出具单位: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出具单位:厦门市建设局)、标注出租部位的房屋平面图(复印件、一份,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5、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6、出租抵押的房屋,还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材料(原件、一份,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二、审批部门自行从内部调用或从电子证照库调用的材料
(温馨提示:鉴于当前电子证照库尚在逐步完善中,为避免耽误您的业务办理,建议随身携带原件,以备无法调用时登记机构复制使用):
1、身份证(电子文档、一份,材料来源:电子证照库);
2、营业执照(电子文档、一份,材料来源:电子证照库);
3、产权证(电子文档、一份,材料来源:电子证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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