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办理失业金在哪里办?厦门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导语 思明区办理失业金在哪里办?厦门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思明区办理失业金在哪里办?
在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中心办理。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0、11、12、13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9:00-12:00和13:00-17:00
电话:(0592)5863086
拓展内容:
本市户口失业人员经社保部门审核,可以领取10个月的失业金,领了2个月后,又到新单位上班,没领完的部分要怎么处理呢?什么时候可以继续领?
本市户口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待就业再失业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再办理待遇领取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厦门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目前规定失业保险待遇:
1.本市户籍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失业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免缴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2.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离厦时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3.本市户籍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经社保机构核准,可以发给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其本人领取的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本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死亡,停止领取失业金,其家属可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参照我市在职职工的标准执行。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5.企业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6.当月物价指数达标时,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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