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骨干人才认定标准2022 厦门骨干人才住房补贴
导语 厦门骨干人才认定标准2022 厦门骨干人才住房补贴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和人才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才类型确认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类别
人才类型确认包含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骨干人才类型确认两类。
(三)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我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A 、B、C四类,申报条件需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具有厦门户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
(2)《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文件印发之日起,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1.网络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账号,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类型确认”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2022年3月底将围绕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等优惠需求,组织对2022年3月31日前申报高层次人才确认的人员进行第一批审核。涉及享受安居政策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确认及未能在第一批申报确认的,仍按原有方式于8月申报期满后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再次集中审核;
3.市人社局汇总,经市委人才办确认后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人才在人才类型确认系统中予以通过。
二、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类别
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和人才租房补贴。
(三)申报条件
1.2015年12月1日起新引进到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四类高层次人才,其中,属非首次来厦的人才应入厦工作满三年;
2.已在厦门办妥购房(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或租房手续(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3.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1.网络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住房补贴”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复核;
3.按程序报上级后公示;
4.对补贴公示无异议的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三、拟申请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及骨干人才经人才类型确认后,名单将推送至市住房保障部门,由有关部门按全市部署统一进行房源配售工作。住房申请条件详见《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的补充通知》(厦委办发〔2019〕46号)《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要求。
四、其他说明
1.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适用于依照政策规定申请“留厦六条”中人才安居保障、配偶随迁安置、子女就学、个税奖励、医疗保健等优惠,骨干人才类型确认适用于依照政策规定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优惠。
3.已按《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厦委〔2008〕7号)取得人才住房或按《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厦委〔2010〕34号)《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获批人才住房补贴的在职在岗人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可申报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
4.人才入厦时间以在厦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时间为凭,两者不一致的,以在前的时间作为引进时间。在校生缴保的以毕业后缴保或纳税的时间起算。
5.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社平工资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为准。年度薪酬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为凭(事业单位可提交按财务规定出具的薪酬收入证明,不含政府一次性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申报须知
2.《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申报表》
3.《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表》
4.《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2年版)》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委人才办关于公开征求《湖里区加强人才及重点群体住房保障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更好地吸引、留住和储备人才,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健康运行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要素保障,《意见稿》共包含分层次保障安居需求、多渠道加大房源供给、服务保障等共计19条措施。措施正式印发后,有效期三年。
对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湖里区对高端人才和急需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保障政策,其中: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或承接上级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的核心研发人才、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以及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工作期间免费租住A+类人才公寓,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享受每人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或者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时间最长5年。
对企业骨干人才和优秀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骨干人才、重大招商项目人才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按相应层次免费入住租金价格为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三个类型的人才公寓,入住期限最长2年。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的青年技术骨干人才,可按实际工作地发放5000元至8000元租房补贴,或可按市场评估租金五折租赁不超过每人40平方米面积标准的实物配租房源,保障时间最长5年。
对教育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湖里区对新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含教育名师和外省籍教育部直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按相应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及20万元安家补贴。对经厦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录用的非厦门生源新教师按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500元、2000元租房补贴,厦门生源新教师给予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对卫生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对区属、区管医疗机构新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当年度按相应层次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区属医疗机构新引进和培养的专科人才,每年给予最高3万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对社工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对新认定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取得全国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在湖里区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连续从事专职社会工作服务满4年的资深社会工作者,每年给予最高1.2万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对台湾青年住房保障方面,对在湖里创业就业、年龄在18至45周岁且自行租房在湖里区的台湾青年,可享受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3年(就业人员2年、创业人员3年)。
对实习求职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方面,到湖里区实习的高校在校学生或到湖里区求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经申请可免费入住湖里区“雁来公寓”,入住时间最长一个星期。
对企业普通员工住房保障方面,支持企业委托社区承接员工租房服务,试点由社区集体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企业招工和员工租房等劳务综合服务业务,挂牌“社区劳务综合服务基地”,给予启动扶持资金5万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3万元业务补贴。
对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住房保障方面,结合新增的环卫设施、公交场站、社区服务设施等公建配套建设公共服务综合体,为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临时住房。
根据《意见稿》,湖里区将稳定人才公寓房源供给,与市场化长租公寓运营企业合作,提供不少于500套可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公寓数量视情况逐年增加。
湖里区将推出一定数量的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及其系列配套政策,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积极争取规划辖区地块,策划生成区级公租房项目。
同时,湖里区支持国有企业规模性承租住房资源,区属国有企业用好闲置安置房、委托管理公有住房,探索规模性承租社会存量住房,为本政策对象提供房源,科学管理市场化运营房产资源。支持企业自主改建员工保障性住房,成立租赁住房改建项目代办专班,为企业提供包括申请受理、跟踪服务、材料流转、办结送达、事后评价、资料归档6个阶段的代办服务,建立协同、高效、便捷的租赁住房改建项目代办机制。
厦门市湖里区委人才办表示,此次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安家补贴以及人才公寓的优惠政策,不受在厦已有住房限制;涉及住房补贴的优惠政策针对在厦已有住房人员减半发放;涉及租房补贴、雁来公寓的优惠政策需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的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