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本地户籍+外地户籍)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材料汇总
导语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本地户籍+外地户籍)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材料汇总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条件
适用于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参保缴费。
(一)本市户籍人员:
1.首次参保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
2.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前为厦门市户口,首次参保且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3.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后取得厦门市户口,曾在厦门参保且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
1.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
2.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延缴政策的;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厦门市公安机关发放的厦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符合在厦门办理延长缴费的省外户籍人员;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且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当月在厦门参保缴费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女城镇工人年满50周岁时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
(五)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送情形 | 备注 |
1 | 身份证或户口簿 | 本市户籍人员 | 原件核验退回 |
2 | 代办人身份证 | 代办 | 原件核验退回 |
3 | 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批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 | 4050补贴对象、就业困难补贴人员 | 原件核验退回 |
复印件柜台复印留存 | |||
4 | 经劳动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 | 超过劳动年龄的人员首次参保 | 原件核验退回 |
复印件柜台复印留存 | |||
5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 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 | 原件核验退回 |
复印件柜台复印留存 | |||
6 | 厦门市居住证 | 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原件核验退回 |
7 | 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 | 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 原件核验退回 |
8 | 厦门市(区)社保机构出具的符合延长缴费证明或待遇领取地确认表(税务部门通过人社部门提供数据接口未查询到可以延长缴费的) | 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人员 | |
9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港澳台人员延缴联络单 | 港澳台居民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参保 | |
10 | 厦门市(区)社保机构待遇领取地确认表 | 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人员 | |
11 | 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 | 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