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社保停保流程(个人+单位)厦门职工社保停保办理指南
导语 厦门职工社保停保流程(个人+单位)厦门职工社保停保办理指南
厦门职工社保(职工)
若您是在厦门区域内更换工作单位,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原用人单位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登记及社保减员手续,之后再由新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社保增员手续即可。缴费信息自动累积,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单位社保停保(单位)
一、申请条件
单位为退休、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死亡的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停保减员手续。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列表(←点击左侧文字查看)。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电子税务局(推荐)
第一步: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减员申报】—【社保减员申报】。

第二步:输入需减员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减员”按钮,弹出数据页面,可根据下拉选项选择减员原因,点击“保存”。


第三步:完成以上操作,返回单位减员申报,点击“提交”。

第四步:正式提交完成后,可点击“查询已提交数据”查看提交后的处理结果,结果显示“处理成功”,则说明社保减员成功,社保减员失败则会显示处理失败原因。

厦门职工社保转入
若您户籍已迁入厦门,且正在厦门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办理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纳入省级统筹,参保人员在福建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停保后缴费信息将自动并入省内最后参保地。
厦门职工社保转出
根据人社厅发〔2020〕111号文件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厦门的,无需在厦开具材料,可直接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转移接续的还可直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手机App在线申请。确需在厦打印材料的,可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线下自助服务机、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纳入省级统筹,参保人员在福建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停保后缴费信息将自动并入省内最后参保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