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职后如何自己缴纳医保?

导语 厦门离职后如何自己缴纳医保?

  厦门离职后可以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参保,如果是外地户籍就只能选择灵活就业参保。

  城乡居民医保

  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底为次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

  个人自缴: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4日至月底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如何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1)登录“厦门税务APP”首页后,选择“办税”-“社保业务”,点击“社保费申报缴纳”;

  

 

  (2)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

  

 

  (3)点击“本人缴纳”或“代缴”;

  

 

  (4)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

  

 

  (5)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勾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点击前往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

  1、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

  2、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受理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

  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参保的会自动缴费吗?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三种方式,办理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或由健康账户代缴才会自动扣费,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使用“社保申报缴纳”功能缴纳费款。

  一卡通委托办理流程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厦门税务”APP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查询。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缴方式:

  (1)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

  税务部门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下个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4日至月底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错过集中参保时间补参保,并于参保当月底前办理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的,税务系统当月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2)健康账户代缴:

  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592-12333。

  (3)掌上申报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使用“社保申报缴纳”功能缴纳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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