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自行车要不要上牌?厦门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厦门电动自行车要不要上牌?厦门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材料?

  厦门电动自行车要不要上牌?

  需要,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十条: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

  思明区、湖里区规定:在思明、湖里区注册登记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不限行。禁止在思明、湖里区以外的地方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思明、湖里区上路行驶。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思明、湖里区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通行管理的通告》)

  翔安、同安、集美、海沧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在本市销售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禁止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厦门岛外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所有人为个人各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本辖区的身份证、居住证(带户籍地核发身份证),厦门岛内身份证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所有人为单位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发票需注明:车辆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车辆型号、车辆整车编码和电机号码)(销售单位出具,申请人自行提供)。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生产厂家出具,申请人自行提供)。

 

  (四)申请注册的电动自行车(车要骑到交警大队)。

  (五)个人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个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单位委托办理的提供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里面要注明车辆的车架号和电机号,按压手印)

  集美大队电动车业务委托书:点击查看

  注:委托书要求以各区交警大队要求为准~委托他人上牌或单位电动车上牌建议先咨询当地交警大队了解

  思明区、湖里区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上牌材料

  取得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登记配额的企业,在2021年11月30日前,可向车管所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时,应当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规定的材料。申请时,应当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销售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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