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有哪些?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

导语 厦门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有哪些?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

  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这些不安全的因素,给学生们的安全出行带来很多隐患,那么,厦门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一:驾驶超标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在安全技术性能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不得生产、销售,不得上道路行驶;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可能是被盗抢的车辆。

  

 

  违法行为二:闯红灯、逆向行驶

  闯红灯、逆向行驶是高危险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旦遇到闯红灯、逆向行驶的车辆,其他车辆和行人都会措手不及,难以有效采取避让措施,这种情况最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违法行为三:违规载人载物

  根据法规规定,骑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允许通行的城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得车辆稳定性进一步降低,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违法行为四: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当机动车道内突然出现电动自行车时,大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会感到慌乱,而这些混行在机动车道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还随意变道,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避让而引发交通事故。

  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按道行驶,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骑车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驶(一般要在距路边缘线1.5米以内)。

  违法行为五: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成年人的应急能力较差,安全意识普遍较弱,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较低,而且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相比自行车快很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会出现无法应对的危险,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2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年满16周岁。

  违法行为六:电动自行车乱停放

  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会侵占其他道路资源导致交通堵塞,干扰市民日常出行。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法行为七: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思明、湖里区严管路段(在思明、湖里区登记上牌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为打造安全文明示范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在思明、湖里区划定了31条严管路段。交警部门将在严管路段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以及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载物、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从10月22日起,集美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推行周六延时服务,惊不惊喜!周末也能处理交通违法啦!那么,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呢?一起来看看吧!

  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地址:集美区杏林湾路1669号

  电话:6068449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窗口

  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杏林湾路1669号)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延时服务安排

  ①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②开放网上预约80个号(预约平台:厦门交警公众号、i厦门app)

  ③受理范围为处理现场违法单(强制措施凭证、处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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