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条件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附计算公式
导语 厦门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条件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附计算公式
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3年最新)
女职工:
1.已领取结婚证。
2.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3.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
男职工做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与其它社会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生育的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厦门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生育前(含生育当月)12个月所在单位人均月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相应计发天数。
计发天数标准:

①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②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3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④2020年5月1日零时之后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新政策执行。2020年5月1日之前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仍按原政策执行。
厦门生育保险去哪里报销?
市属及湖里区属单位职工: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3-28号窗口办理;
其他区属单位职工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如有变更从其变更)
市医保中心思明管理部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市医保中心集美管理部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市医保中心海沧管理部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市医保中心同安管理部 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B厅
市医保中心翔安管理部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
还有疑问:拨打0592-12333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