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厦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和月缴费额

导语   2026年厦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和月缴费额  2026年7月至12月,厦门市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缴费比例,企业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

  2026年厦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和月缴费额

  2026年7月至12月,厦门市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缴费比例,企业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所不同。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22607元/月,下限4043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上限22607元/月,下限4521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在4433元至22164元之间自行申报,分七个档次。

  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参保对象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
企业(含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16% 8% 24%
机关事业单位 16% 8% 24%
灵活就业人员 20%(本人缴纳) 20%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领取失业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计算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需在正式办理退休后才能申请领取。

  三、月缴费额

  企业职工(基数4043—22607元):

 

缴费项目 最低月缴费 最高月缴费
单位部分 646.88元 3617.12元
个人部分 323.44元 1808.56元
合计 970.32元 5425.68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数4521—22607元):

 

缴费项目 最低月缴费 最高月缴费
单位部分 723.36元 3617.12元
个人部分 361.68元 1808.56元
合计 1085.04元 5425.68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数4433—22164元,比例20%):

  月缴费额范围为886.60元至4432.80元,可在七个档次中自行选择。

  四、政策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45号),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607元/月、下限4043元/月,机关事业单位下限4521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在4433元至22164元之间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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