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租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厦门租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
导语 职工在厦租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要看职工及其配偶是否拥有住房。无房的可以提取,有房的不能提取。
职工在厦租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要看职工及其配偶是否拥有住房。无房的可以提取,有房的不能提取。
职工租住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其他情形的,每个职工月提取额为1000元。签约后每季度支付一次。
一、办理流程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二、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2.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房租超出对应时间内家庭工资收入10%比例的部分;租赁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应扣除租金补助部分。
3.同一套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近12个月的缴存额不予提取。
5.开具无房证明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C厅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窗口开具。
6.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A4纸复印。
7.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业务为下个季度统一发放,一般4、7、10三个月的10-12日左右才发放公积金。3月份办理的朋友4月份只能领取到3月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4月份办理的,7月份才发放4-6月的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