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厦门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条件及所需材料
导语 厦门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厦门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条件及所需材料
厦门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1、新生儿父母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前往所在地镇街(社区)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社会保障卡办理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人员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申请人员领取审批结果。
办理条件
首次参保的新生儿(指参保时不满一周岁的儿童),且已由村(居)委会或社区劳动保障站到地税部门办理完成投保登记手续满5个工作日后申办。
办理地点
所在地镇街(社区)或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16个工作日内。 厦门户籍的新生儿,只要在出生后的三个月内向所在区地税局申报参保并于次月将相应的保险费用缴纳到地税账户,即可从出生那一刻起享受年度总额为31万元的医疗保险待遇;而且门诊、住院均可直接享受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门槛费,综合保障水平达到了75%,在国内已达到较高水平。
办理所需材料
1、新生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通行证、返乡证、护照、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厦门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宝宝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申报并及时缴费,申报后次月缴费到账的,可报销宝宝自出生时起到其缴费到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宝宝出生三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申报:
申报后缴费次月到账的,只能报销宝宝从申报月当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
申报后缴费次月未到账的,只能报销宝宝从到账当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申请时间
办理医疗费报销需医保系统查询到医保缴费到账后方可办理,一般是银行卡实际扣费或现金缴费后次月10日左右,可电话咨询12333查询医保缴费到账情况。
三、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宝宝的社会保障卡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原件(暂不支持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工会卡)。
(二)医疗类材料
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原件、复印件1份)。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原件、盖有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原件、复印件1份)。
备注:医疗机构非全国联网或全省联网医院,需提供医院医保定点证明。
(三)其他材料
发票姓名为父亲或母亲名字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需提供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特别提醒:
1、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发生费用所在科室为“产科”,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复印件1份)。
2、发生费用所在科室为“产科”: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复印件1份);
3、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例如:2018年6月15日入院,7月10日出院,还必须将汇总清单按年度分为两份(医院住院收费窗口办理):6月15日至6月3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7月1日至7月1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
四、报销截止时间
每个医保年度内(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需于下一个医保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结算完毕。
逾期不予报销医疗费用!
五、咨询及办理地址
就近办理,就近咨询。(湖里区不办理该项业务)
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市医保中心思明管理部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市医保中心集美管理部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市医保中心海沧管理部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市医保中心同安管理部
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B厅
市医保中心翔安管理部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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