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车怎么上牌?厦门超标电动车的规定

导语 厦门电动车怎么上牌?厦门超标电动车的规定

  上牌条件: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查看详细标准

  上牌材料

  ①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

  ② 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

  ③ 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④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

  ⑤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车主应填写《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上牌地点

  海沧交警大队(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

  集美交警大队(集美区杏林湾路1699号)

  同安交警大队(同安区城东工业开发区洪塘路106号)

  翔安交警大队(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号)

  费用、时限:13元;即来即办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思明区、湖里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对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送气等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限量办理注册登记,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的登记申请。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依法受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

  目前,厦门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牌,也不允许上路行驶!

  但是!好消息来了》》》厦门这四个区超标电动车拟设置过渡期!征求意见稿发布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合规电动车标准:

  2019年4月15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和《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规定,助力车产品(电动助力车按照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即为电动自动车)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以下简称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什么是“3C”?

  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标、未取得3C认证,依法不能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

  3C证书:

  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一款电动自行车产品要通过3C认证,不但自身的产品设计要符合标准(重量、尺寸、速度、脚踏功能等),而且所采用的重要配件(电机、电池、充电器、灯具等诸多主要配件)也需要达到国标的要求。因此,在3C认证正式实施以后,杂牌电动车或将无处遁形,逐渐走入历史,标志着电动自行车3C强制认证时代正式拉开序幕。

  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具体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我的电动车是不是“3C”呢?

  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

  地址:http://www.cnca.gov.cn/☞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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