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的区别是什么?可以一起报销吗?

导语 厦门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的区别是什么?厦门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可以一起报销吗?下面跟随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厦门生育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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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有什么区别?

  1、概念

  生育保险是我国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提供给怀孕、分娩期间短暂中断劳动的女性劳动者的福利,主要包括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

  (1)生育医疗待遇:只要是用于报销女性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费用、分娩手术费用、必要的药物费用、节育手术费用等。

  (2)生育津贴:是在女职工怀孕休产假期间给她们提供的基本生活补贴。女职工再生育完成之后3个月内可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

  生育津贴=单位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区别

  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的主要区别是,生育津贴是给女职工在提供的“工资”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生育保险则是报销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另外,一般情况下,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办理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报销,但生育津贴需要去相关部门申请才行。他们是可以一起报销的。

  厦门生育津贴是单位给还是社保给?

  生育津贴是由社保局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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