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难产怎么界定?厦门生育津贴未满一年
导语 厦门生育津贴难产怎么界定?厦门生育津贴未满一年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一般按定额支付,主要分三种情况,即顺产、助娩产、剖宫产,这三类情况定额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各地在制定生育保险政策上有差异,如果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中只有二类即顺产和剖宫产,那也没有其他办法。且生育津贴是按产假期限支付的,所以建议你再问问清楚。
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已于3月20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这是《条例》修订过程中最大的亮点。由原来按98天产假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修改为“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八天,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据初步测算,我省生育津贴一年将多发放给女职工4亿多元,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入更有保障。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至分娩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除了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面情形:
1、分娩项目
① 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结算。
2、计划生育项目
① 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
部分符合以上条件,但电子信息缺失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前台办理;
3、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4、社会保障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如果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孕妈妈手机操作无法成功申领,别着急,您可以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分娩次月15日后至分娩后12个月内(即宝宝一周岁内),带上以下申请材料至前台办理申领手续,请注意,逾期就无法办理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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