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车辆异地年检办理指南 厦门车辆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流程
导语 厦门车辆异地年检办理指南 厦门车辆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流程
对于经常在外地使用,注册地在厦门的车辆,不方便开回厦门年检的,需要开具车辆异地年检委托书委托外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年审。
办理条件
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委托异地年检的申请表
3、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窗口打印委托单。
办理地点
厦门闻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电话:0592-7272260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北二路1115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注: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厦门车辆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流程
许可数量及方式
直接向受理机关申请
许可条件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规定的
申请材料
一、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应提交下列凭证、证明:
1、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2、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向受委托检验地(异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应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下列凭证、证明: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应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应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4、车船税纳税或免检证明;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7、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8、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下载:机动车业务委托书.doc
申请表格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
车管所
许可决定机关
车管所
许可程序
1、登记地车管所
审查凭证、核查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情况、登录委托事项、出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2、机动车所有人
在车辆检验合格后,向受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核领检验合格标志;
3、受委托检验地车管所?查验岗
审查凭证、查验机动车、核查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情况、比对委托信息、制发检验合格标志、签注检验记录;
4、登记地车管所
下载并保存信息。
许可承诺时限
1、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
2、向受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
许可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当场受理,实行内外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