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二孩能领生育保险吗?厦门生育保险二胎报销
导语 厦门生二孩能领生育保险吗?厦门生育保险二胎报销
生二孩也能领生育津贴
有市民问,她是在职人员,2011年生小孩曾申领过生育保险待遇,今年12月份生育第二胎,不知道还能领吗?确实有不少人像这位市民一样,以为生育津贴只能领一次。
戴琳说,事实上,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不论第一胎还是第二胎,均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与一胎相同。
本月起申领材料简化
戴琳说,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或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而且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或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的,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支持身份验证的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通过自助机、人社局官网、社保APP自助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免去到窗口排队办理的时间。
此外,从本月起,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津贴的无须提供申领表和汇总清单,但出院小结需盖医院章。
连续缴12个月才能申领
戴琳提醒,今年7月1日以后分娩的,要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除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外,参保人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即含生育当月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
有市民问,她5月到现单位工作,公司6月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上个月的社保,5月的参保可以计算在内吗?戴琳说,在3个月内补缴到账的生育保险缴费月份,可以视为有效月份,可连续计算。
男职工配偶可报医疗费
今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男职工本人,如输精管结扎术,可享受生育津贴。
此外,参保男职工至其配偶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且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含新农合)的,配偶可参照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生育的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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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时必备的三个条件:
(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时段、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缴费;
(二)、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所需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信用卡不支持);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生育服务证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政策内生育的,其原件和复印件可替代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就业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应有失业记录并提供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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