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产假多少天?厦门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导语 厦门产假多少天?厦门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厦门产假为158天至180天。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违反《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产假不受本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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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假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在女员工产假期间支付的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如果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而用人单位在其产假期间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员工有权向用工所在地的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方式。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 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 男职工配偶申领生育医疗费的,需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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