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生活补助领取时间 厦门市就业失业证在哪里办理

导语 厦门失业生活补助领取时间 厦门市就业失业证在哪里办理

  厦门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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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厦门市人员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含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其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含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劳动力),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规定参照本市户籍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参照我市低保标准每月800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三、阶段性扩大和增加价格临时补贴

  2020年3月至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扩大到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补贴标准按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四、延长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领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厦门市就业失业证在哪里办理

  为做好我市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我市已开通就业失业登记线上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hrss.xm.gov.cn/),点击“企业用户登录”(厦门市对公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就业(失业)登记”模块,点击“就业登记—员工信息录入—新增就业登记”,逐项录入员工的信息资料并保存,新增员工信息全部录入完后提交。用人单位提交新增人员信息后,劳动用工备案即完成。可点击“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查询,可打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二)失业登记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hrss.xm.gov.cn/), 点击“企业用户登录”(厦门市对公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就业(失业)登记”模块,点击“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勾选新增失业人员名单(选择失业原因、失业日期)并保存,新增失业员工信息全部录入完后,提交到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业务受理部门。用人单位可点击“失业登记—办理进度查询”(未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模块查看失业登记信息的审核情况。需要打印资料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在“资料打印”模块打印《厦门市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自动套打“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区中心)失业登记专用章”电子章。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咨询了解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内容,现将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

  1思明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5863055/2397671

  2湖里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安岭二路106号

  5383423

  3集美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6195373

  4海沧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滨湖北路9号

  6580451

  5同安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环城西路99号

  7316712

  6翔安区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788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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