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地人员失业金领取标准 厦门就业失业证用途
导语 厦门外地人员失业金领取标准 厦门就业失业证用途
厦门外地人员失业金领取标准是多少钱?厦门就业失业证用途是什么?很多人都想了解这两个问题,今天跟随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外地人员失业金领取标准
外地户口失业人员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60%计发;
2.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五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75%计发;
3.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90%计发。
领取所需材料
外地户口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养老保险对账单(2003年7月之前在厦参保的)。
注意: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1份、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厦门就业失业证用途
1、《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2、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
3、凭《失业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注:国家规定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在24个月之内,重新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更多失业金相关信息,请关注“厦门便民网”输入“失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