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产假工资发放额度 厦门产假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吗
导语 厦门产假工资发放额度 厦门产假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吗
厦门产假工资发放额度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来源:http://www.fujian.gov.cn/zwgk/flfg/dfxfg/201712/t20171207_1200401.htm
厦门市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领取结婚证。
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厦门产假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吗:
包括。
●福建规定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四十二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