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0社会平均工资多少?
导语 厦门2020社会平均工资多少?
福建省统计局5月25日发布2020年福建人平均工资数据,数据显示:
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地区是厦门市10526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9倍!
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457元,比上年增长5.0%。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149元,比上年增加6335元,名义增长7.7%,增幅比2019年回落2.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4%。

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8631元,比2019年增加1490元,名义增长2.6%,增幅比2019年回落5.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0.4%。

▶从全省规上企业就业人员类别看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36548元,增长3.6%;
专业技术人员93905元,增长4.1%;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4466元,增长6.0%;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55227元,增长3.9%;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61984元,增长4.0%。
从中可以看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1.94倍;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8.4%。
据统计,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47,比上年缩小0.01。
▶从全省规上企业就业人员所处的行业看
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这两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均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分别为165405元和111272元;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三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分别为258499元、95455元和91892元。
▶从全省规上企业就业人员的登记注册类型看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均是国有企业,平均工资分别为230045元和145305元;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工资为98546元;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是股份合作公司,平均工资为71617元;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是联营企业,平均工资为88108元。
▶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1811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8207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127830元
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0倍、1.45倍和1.45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
住宿和餐饮业:45186元
采矿业:56885元
农、林、牧、渔业:59655元
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1.2%、64.5%和67.7%
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92,比去年扩大0.24。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
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增长16.0%、10.8%和10.6%;
增幅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分别下降7.2%、2.8%和2.6%。
各城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地区是厦门市10526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9倍。最低的是莆田市为74182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4.2%;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最高的地区是宁德市,增长9.9%,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宁德市平均工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在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5901元
金融业:71411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67295元
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7倍、1.22倍和1.15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
住宿和餐饮业:43025元
教育:43257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4934元
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3.3%、73.8%和76.6%。
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分别增长17.2%、15.1%和13.8%;
增幅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分别下降10.0%、6.3%和4.0%;共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社会平均工资,简称平均工资,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604元,比上年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

2010-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2010-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确定生育生活津贴额度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为:
①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②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3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④2020年5月1日零时之后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新政策执行。2020年5月1日之前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仍按原政策执行。
影响落户
厦门三高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就有对工资的要求: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5条:
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社平工资指上年度社平工资
条件:
1、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的各类人才
2、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影响公积金存缴基数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工作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4048元,不得低于170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规定执行;
2.2020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0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