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车辆报废年限多久?厦门车辆报废补贴指南

导语 厦门车辆报废年限多久?厦门车辆报废补贴指南

  厦门车辆报废年限多久?

  使用年限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报废年限

  非营运客车:九座以下(含)15年;九座以上10年

  旅游客车:1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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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废新标准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1] ,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厦门车辆报废补贴指南补贴条件

  1、经本市环保部门核实应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2、在本市注册登记,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的车辆;

  3、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交售给我市经福建省经贸委和福建省商务厅认定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前报废的车辆;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5、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或无报废年限限制车辆。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注:此文章针对的是厦门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

  温馨提示:

  1、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暂不包括三轮汽车和摩托车。

  2、黄标车提前报废是指使用年限未届满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报废和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报废。

  补贴材料

  1、《厦门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一份(签字/加盖公章);

  5、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签字/加盖公章);

  6、车主(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签字并验原件);

  7、车主(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验原件);

  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一份(签字/加盖公章);

  9、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0、属营运车辆还需提供市交通运输局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签字/加盖公章);

  注: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至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服务电话:0592-7703536)提交申请,

  补贴流程

  1、黄绿标车预审(是否为黄绿标车)

  2、车辆报废、注销

  3、车主向服务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

  4、服务受理点审核申请材料

  5、符合补贴条件的3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车主。

  补贴地点

  厦门市车管所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388号

  服务热线: 0592-5736717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下午13:00-17:00

  补贴时限

  审核通过的3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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