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三孩可领住院补助!厦门这项保障你参加了吗?

导语 生育三孩可领住院补助!厦门这项保障你参加了吗?

  据“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你知道吗?厦门市总工会有一项保障政策,生育三孩可以领住院补助。

  别惊讶!这项保障,可能你已经参加了。

  TA就是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对于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职工,每人每年缴纳60元,就可以获得以下两项补助:一般住院补助、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补助。

  1、一般住院补助

  按实际住院天数补助50元/天,一个保障周期内累计补助住院天数最高30天。

  2、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补助

  职工住院医保起付线以上产生的个人自付部分,根据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个人自付”栏的金额,扣除超出普通住院的床位费用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万元,未经医保机构结算的全自费不在保障范畴。

  职工医疗互助共有五重保障!一起了解下吧↓↓

  厦门市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01.保障对象

  凡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省部属在厦单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在职从业人员,均可依据自愿原则,由其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保障。

  原则上,职工人数在一千人以下(不含)的,参加保障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80%;职工人数在一千人以上(含)的,应不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50%。

  02.保障费用

  每人每年60元参加保障计划。每人只能交纳一份保障费,参加一份互助保障,享受一份保障服务,保障期满不返还保障费。

  03.保障期限

  本期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参加保障单位按要求向市总工会交齐参加保障材料并缴纳保障费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保障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第十五期(2020年度)活动保障期限未满的,仍适用第十五期保障办法。

  04.办理时间

  在职职工每年可办理一次医疗互助保障。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由本单位工会集中办理;未达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每年6月份到所属职工服务站办理。

  05.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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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由本单位工会集中办理,所以很多时候职工已经参加了保障,自己却不知道哦。

  这种情况建议大家咨询所在单位工会,一切就都清楚啦。

  有不懂的地方打电话咨询哦,联系电话12351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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