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方式+时间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2020

导语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方式+时间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2020

  若未在集中扣费期缴纳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能补缴吗?

  未在年度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仍可补缴。

  提醒!需要补缴的参保居民,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有以下几种补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到厦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2.或通过厦门税务局网站、微信的银联在线缴费和支付宝厦门税务小程序等方式补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厦门税务网站(点此进入)

  ①点击网站首页点击“社保服务”-“查询缴费”

  ②进入“社保缴费与查询”界面,录入证件号码进行查询

  注:

  ◆界面的上半部为参保信息以及银行一卡通委托信息(含一卡通委托的缴费用户号,以及委托状态)。

  ◆界面下半部为近3年的缴费情况。点击右边的“银联缴费”可在线自行补缴。

  (2)“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支付宝小程序

  进入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选择“自然人入口”登录后选择“社保费缴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进行缴费。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7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4号),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领取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调整标准:

  我市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20元,调整后为310元。

  我市户籍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省定标准调整,即月标准上调7元,调整后为130元。

  三、调整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四、资金渠道:

  所需资金按现行规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负担。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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