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外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厦门非婚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导语 厦门国外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厦门非婚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厦门国外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具有华侨身份的:

  1.《出生申报登记表》;

  2.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来闽定居证》;

  3.国外出生证明;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不具有华侨身份的:

  1.《国外中国公民来闽落户申请表》;

  2.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不予受理(核准)通知书》(需注明“不具备华侨身份”);

  3.末次入境持有的出入境证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6.国外出生证明;

  7.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近照1张

  厦门非婚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1.《出生申报登记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签名捺手印);

  5.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和法院关于父亲取得抚养权的判决书;

  6.已6周岁未满14周岁的还需提供接生医院母亲分娩记录、病案档案、婴儿免疫接种规划卡或者亲子司法鉴定书;

  7.超过14周岁的还需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及4份以上知情人(抚养人、见证人各1份,邻居2份)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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