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陪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厦门女职工生育险不足12个月能报销吗?
导语 厦门陪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厦门女职工生育险不足12个月能报销吗?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目前厦门男方陪产假为:15天
厦门产假规定:
① 生育一胎:最低产假158天
② 生育二胎:最低产假158天
③ 难产:最低产假158天+难产假15天=173天
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厦门女职工生育险不足12个月能报销吗?
不能报销。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 已领取结婚证;
(3)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