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陪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厦门女职工生育险不足12个月能报销吗?

导语 厦门陪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厦门女职工生育险不足12个月能报销吗?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目前厦门男方陪产假为:15天

  厦门产假规定:

  ① 生育一胎:最低产假158天

  ② 生育二胎:最低产假158天

  ③ 难产:最低产假158天+难产假15天=173天

  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厦门女职工生育险不足12个月能报销吗?

  不能报销。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 已领取结婚证;

  (3)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更多《厦门陪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厦门女职工生育险不足12个月能报销吗?》关注:“厦门便民网”微信公众号!可以咨询客服哦!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