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住证如何签注?赶紧来看看

导语  厦门便民网小编提醒大家:千万别以为办了居住证就没事了,还要看居住证后面的日期哦,否则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

  厦门便民网小编提醒大家:千万别以为办了居住证就没事了,还要看居住证后面的日期哦,否则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
居住证签注
  签注操作步骤:1.办理签注申请;2.办理擦写
 
  签注注意事项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
  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
  2、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擦写居住证无需更换,签注当场办理,不收费。
 
  签注办理
  签注办理条件:
  本人居住证和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签注办理方式:
  1,关注“厦门便民网”微信公众号,发送"居住证“即可办理签注
  2,通过“i厦门”网站申请签注。
  3,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申请办理签注
  注: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签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或居住证受理点办理擦写业务。
 
  擦写办理
  1、办理条件:
  接到签注审核通过的通知后,持居住证和签注成功截图证明,方可办理。
  2、办理途径:
  (1)居住证受理点
  (2)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
 
  签注办理材料
  (一)应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变更、签注)表》;
  (二)提供持证人本人的居住证;
  (三)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
  (四)提供以下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1.居住在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的,提供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个人租住出租房屋的(需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3.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及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住宿声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办人关系、申办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4.居住在单位、学校宿舍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房屋或租赁的出租房屋(需报备),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
  签注地址发生变化的,要提供新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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