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有限额吗?厦门医保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划拨标准

导语 厦门大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有限额吗?厦门医保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划拨标准

  大病医疗保险(即商业保险)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赔付起付标准(个人自付)分别为10000元、25474元(医保范围内),可由个人账户、健康账户及家庭共济账户抵付起付标准。

  大病医疗保险(即商业保险)的赔付限额是多少?

  答:一个医保年度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分别为50万元、40万元。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由大病保险赔付:

  (一)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的部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赔付比例分别为75%、60%;

  (二)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部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赔付比例分别为85%、70%;

  (三)20万元以上最高赔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赔付比例分别为95%、80%。

  以外来从业人员标准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如何划拨?

  答:按外来从业人员标准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个人账户按月划拨,划拨标准为:按申报基数6%(单位4%+个人2%)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的40%划入个人账户。

  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两类,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只有统筹基金没有个人账户,职工医保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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