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拆迁村名单一览表 厦门拆迁没有手续的怎么赔?

导语 2022厦门拆迁村名单一览表 厦门拆迁没有手续的怎么赔?

  近日,官方发布新一批征收公告,厦门各区拆迁范围曝光,涉及多个区域村落。具体来看:

    思明区

    东岳路18号

    因东岳路工程项目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东岳路81号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福海社区、蜂巢山社区、沙坡尾社区

    因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决定征收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福海社区、蜂巢山社区、沙坡尾社区范围内,占地面积约为1392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征收范围:门牌号为民族路67、69、73、79、127-2号、沙坡尾22-1、22-2、22-5、22-6、22-14、22-15、22-17、22-18、22-20、22-21、22-22、30号101室、30号102室、30号103室、关刀河巷9、13号、鱼行口街38、40、41、42、43、44、45、46、47、48、49、50、52、54、56、58、60、62、64、66-1号、打石市街5、15-3、17-1号、大学路168号。

  

 

    何厝、岭兜社区

    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体育建设需要,需征收何厝、岭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土地10146.41平用于岭兜文体中心(体育馆、文化馆)工程项目。

  

 

    集美区

    浦林村、铁山社区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需征收浦林村、铁山社区范围内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前场物流园区上头亭东路工程项目。

  

 

    陈井村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设施建设需要,需征收陈井村范围内土地用于中小学项目建设。

  

 

    三社村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设施建设需要,需征收三社村范围内土地用于厦门医学院二期项目建设。

  

 

    东辉村、坑内村、双岭村、田头村、前进村、厦门市第二农场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设施建设需要,需征收东辉村、坑内村、双岭村、田头村、前进村、厦门市第二农场范围内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防护绿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等建设。

  

 

    同安区

    洪塘头社区、潘涂社区

    因环东海域新城城市更新项目美峰片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同安区美林街道(原西柯街道)洪塘头社区、潘涂社区集体土地47931平方米土地。

    洪塘头社区

    因美峰组团招拍挂三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同安区美林街道(原西柯街道)洪塘头社区集体土地14053平方米土地。

    因美峰组团招拍挂四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同安区美林街道(原西柯街道)洪塘头社区集体土地80804平方米土地。

    因美峰组团招拍挂五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同安区美林街道(原西柯街道)洪塘头社区集体土地27999平方米土地。

    因美峰组团招拍挂二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同安区美林街道(原西柯街道)洪塘头社区集体土地112502平方米土地。

    吕厝社区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公园与绿地建设需要,征收同安区西柯街道吕厝社区60380.636平土地用于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项目。

  

 

    埔后村、新霞村、龙泉村

    因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陈前路(洪新路-旧324国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同安区洪塘镇埔后村、新霞村及龙泉村集体土地20633平方米土地。

    海沧区

    东瑶村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需要,需征收东瑶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土地用于海沧一农南片区2#地块轨道平衡用地绿化工程项目建设。

  

 

    翔安区

    新圩镇马塘村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需要,需征收新圩镇马塘村范围内土地26785.928平用于翔安新圩镇新市桥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萃英小学扩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厦翔政征预告〔2022〕66号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萃英小学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翔发投函〔2022〕7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182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曾林、桐梓社区(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萃英小学扩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8月23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萃英小学扩建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92坐标系)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翔安新城港汊流域东侧公园绿地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翔政征预告〔2022〕67号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翔安新城港汊流域东侧公园绿地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0〕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219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蔡厝、洪前社区、金海街道后村、浦边社区(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翔安新城港汊流域东侧公园绿地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8月23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翔安新城港汊流域东侧公园绿地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92坐标系)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公园大道(马新大桥南桥头-翔安南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厦翔政征预告〔2022〕68号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滨海公园大道(马新大桥南桥头-翔安南路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2〕16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215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垵山、刘五店、下后滨、下许社区(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滨海公园大道(马新大桥南桥头-翔安南路段)道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8月23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滨海公园大道(马新大桥南桥头-翔安南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92坐标系)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新城下潭尾污水厂排洪渠改线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厦翔政征〔2022〕1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253号)批准,现需征收翔安区民安街道内安、亭洋村集体土地31503平方米,作为环东海域新城下潭尾污水厂排洪渠改线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土地征收签约情况

    本项目已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新城下潭尾污水厂排洪渠改线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1〕93号)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三、土地征收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收(具体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如果对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支持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253号)

  

 

  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县道411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厦翔政征〔2022〕1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2〕25号)批准,需征收翔安区内厝镇后田、霞美、许厝村、上塘社区集体土地39580平方米,作为县道411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二、土地征收签约情况

    本项目已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县道411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2〕132号)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三、土地征收批复情况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4日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收(具体详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如果对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支持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2〕25号)

    另,根据市自然规划局近一个月的官方回复,厦门近三年计划拆迁和中远期计划拆迁的村庄如下:

  

 

  

 

    ▍来源:厦门市政府、厦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翔安虾米网等

  对于这样的问题,专家也给到了解释:

  1. 如果没有房产证,但是你的房子是在08年之前就建造好了的,那么你的房子在拆迁的时候是可以拿到赔偿的,因为国家在08年的时候才最终将政策确定下来,所以在08年以前的房屋是不受该政策限制的。

  可如果你的房子是08年之后才建造的,大部分情况下是补偿别处的房屋而不是补偿钱款。在2008到2010年建造的房子,会补偿80%,在2011年到2014年会补偿60%,在2015年到2017年建造的房子,会补偿40%。因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之下,一定要知道自己家的房子是什么时候建造的。

  2. 二手房。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买了这房子还没有多久,还在交易中就面临拆迁这个问题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是能获得补偿款的。因为这种房子的房产证虽然没有拿到手里,但只要房屋的产权已经归为你的名下,你就可以得到全额的政府赔偿。

  3. 自建房。关于无证自建房这样的房子一般都处于农村,而农村的房屋与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不同对象的。其中房屋的所有权归房屋主人个人所有,而宅基地则归属于村集体所有。

  对于一些没有房产证的农民来说,可能有人有着“村民宅基地占用非耕地审批表”。而对于有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农民,不管是否有没有产权证,都要以证件为准,对其进行相应的拆迁补偿。

  4. 祖宅。一般像这样的房子的房子都是由祖上传下来的,建造时间已经非常久远了,肯定也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像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是能够得到补偿的,不用太过担心。

  5. 违章建筑。对于违章建筑,国家一般会给到一个拆迁期限,并明确表示如果在拆迁时超出拆迁时限的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而对于没有超出拆迁期限的违章房屋,会在拆迁时根据建筑使用年限转化为对等价格进行补偿。

  所以总体来说,如果遇到拆迁时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也不必惊慌,国家对于这样的问题也放宽了很多政策,快去查查,自家有没有要拆的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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