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青年双百人才”申报启动 持续至11月22日
导语 厦门市“青年双百人才”申报启动 持续至11月22日
10月31日,厦门团市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厦门市第五批杰出青年人才及第七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双百人才”)申报的有关情况。
“青年双百人才”评选项目自2013年启动以来,已评选出杰出青年46名,青年创新人才184人、青年创业人才121人,累计兑现扶持资金4000多万。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引进、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共同组织开展“青年双百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经认定的杰出青年人才最高可获奖金100万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最高可获奖金30万元,支持杰出青年们在本行业本领域创造更大成绩。
据介绍,“青年双百人才”即日起开始申报,持续至11月22日。欢迎各用人单位举荐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人可登录厦门团市委官网,点击“厦门市青年双百人才申报”飘窗或“通知公告”栏目了解申报流程、所需申报材料与申报表格,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登记,同时将相关申报材料的书面版提交至团市委。
据了解,2022年“青年双百人才”评选方案已经多次征求市委人才办意见进行修改,根据往年评选经验,本次评选与在往年评选的基础上作了部分修改。
如申报人属于教育、卫生、文化领域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推荐,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进行最后的资格认定。
按照2022年厦门市最新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对应杰出青年人才和创新A类人才的认定标准,与市级标准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杰出青年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申报首次增加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度,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者,如有三名同领域院士或市A+类高层次人才实名推荐,可直接当选,但比例不超过同类青年人才入选名额的20%。
与此同时,本着鼓励企业积极创新研发、投入市场的目的,第七批厦门市青年创业人才申报,将企业近两年年应纳税额的申报条件调低至30万元以上;如企业近两年年应纳税额未达到30万元以上,但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也可参加申报。
此外,对于自主创办的企业(单纯产品销售型企业除外),若企业近2年获得创投机构(在各级金融办备案或获得证券私募资金牌照)投资不少于500万,申报人的个人持股比例可从20%降至10%。
评选出的杰出青年人才参照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青年创新和创业人才A类以上参照厦门市高层次人才C类享受相应安居、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个税奖励、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