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厦门条件(结婚时间+年龄)厦门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材料有哪些?

导语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厦门条件(结婚时间+年龄)厦门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材料有哪些?

  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是什么: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3.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年限要求一致。

  5.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无需提供《结婚证》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厦门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材料清单

  1.《申请入户登记表》

  填写示范样表:

  

 

  2.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的《结婚证》

  4.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5.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6.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离婚协议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7.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8.投靠的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

  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声明样表:

  

 

  9.父母双方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书

  声明样表: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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