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政策2022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申请办理指南
导语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政策2022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申请办理指南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申请条件
1.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夫妻已结婚登记。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对于入选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申办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三)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原件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原件;
2.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法院判决;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五)符合办理条件第四项、第五项的人员,由申请人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复印人事信息批件(含申请人户口迁入厦门时的学历、职称等信息,人事信息批件可为《报到证》或《调动审批表》),并经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技能人才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由申请人到劳动力大厦(长青路191号)确认技能等级
现场办理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落户
可以直接带上述相应的落户申报材料,到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 0592-5302922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 0592-5383551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0592-6195250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0592-6050756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同安区银湖路8号 0592-7558218
拟落户翔安区的需要前往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处,
翔安分局办证大厅: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0592-7628816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审核通过后,可直接领取审核结果。
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了准迁证以后就可以准备迁移户口了~把老家的户口移进厦门就成功落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