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条件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材料

导语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条件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材料

  办理依据

  1、《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8号)第10条;

  2、《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第8条;

  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

  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3、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材料

  1.现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2.市局或公安分局出具的暂住证满年限的证明(拟落户岛内的,查询及认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落户岛外的,查询及认定在岛外拟落户的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3.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及签订劳动合同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拟落户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7.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如有涉及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办理方式

  由本人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账户申报办理。

  申请材料

  全程网办,无纸质材料。

  办理程序

  1、当事人网上申请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https://app.xmhrss.gov.cn/ggfwwt-portal)注册账户申报。

  2、网上在线审核

  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

  3、网上作出办理意见

  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联系信息

  办理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注:全程网上办理,现场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12333

  详细的操作说明

  流程图

  1、进入http://hrss.xm.gov.cn,点击网上办事

  2、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网厅

  3、未注册的先注册

  4、注册注意勾选《用户注册须知》

  5、登录时注意账户 是身份证号

  6、进入个人网厅,点击落户申请,如未绑定社保卡请先绑定社保卡

  7、点击外来人员落户申请,进入信息填写,现工作单位是为您缴交社保的单位

  8、点击确定直接提交审核,选择取消进入待提交界面,需手动选择信息并确认提交审核

  9、信息提交成功后,市人社局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情况,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

  10、收到短信提醒后,可进入个人网厅,查看审核结果。

  11、网上通过市人社局审核后,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咨询办理,落户有效期一年。

  (市人社局业务办理全程无纸质材料,会通过后台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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