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体户入学政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导语 厦门集体户入学政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厦门市新落户适龄儿童中小幼就学统筹办法
一、统筹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保障户籍儿童少年在厦就学权益。
二、时间安排
幼儿园报名时间为每年8月上旬,小学报名时间为每年 7月上旬,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详见当年招生文件。
报名中考的,按当年中招文件执行。
三、统筹方式
集体户对象就学统筹
幼儿园阶段,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自行联系。
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落户时间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如所在招生片区学位不足,由所在区统筹安排;如所在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普通高中阶段,按照同级互转原则,接受转入学校测试,通过后办理转学。
四、咨询电话
思明区:2684509、5862707(小学)、2684510(中学)
湖里区:3372670
集美区:6682707(小学),6071400(中学)
海沧区:6589197(小学),6588603(中学)
同安区:7035792(小学),7022535(中学)
翔安区:7889786
市教育局:21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