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体户入学政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导语 厦门集体户入学政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厦门市新落户适龄儿童中小幼就学统筹办法

  一、统筹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保障户籍儿童少年在厦就学权益。

  二、时间安排

  幼儿园报名时间为每年8月上旬,小学报名时间为每年 7月上旬,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详见当年招生文件。

  报名中考的,按当年中招文件执行。

  三、统筹方式

  集体户对象就学统筹

  幼儿园阶段,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自行联系。

  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落户时间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如所在招生片区学位不足,由所在区统筹安排;如所在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普通高中阶段,按照同级互转原则,接受转入学校测试,通过后办理转学。

  四、咨询电话

  思明区:2684509、5862707(小学)、2684510(中学)

  湖里区:3372670

  集美区:6682707(小学),6071400(中学)

  海沧区:6589197(小学),6588603(中学)

  同安区:7035792(小学),7022535(中学)

  翔安区:7889786

  市教育局:213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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