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小班补录志愿填报指南

导语 8月1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厦门i教育”微信公布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

      公布学位

  8月1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厦门i教育”微信公布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

   填报时间

  家长须于8月15日8:00—8月16日17:00登录“厦门i教育”网站或“厦门i教育”微信进行系统补录报名登记。

   填报方式

  网络填报。

  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厦门i教育”微信,依据剩余学位数情况进行网上志愿的填报。

  可以填报的幼儿园是根据全区尚有剩余学位确定的。根据填报顺序,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本次志愿填报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规则进行,按照以下顺位依次递补:

  1、海沧区“两一致”对象,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2、海沧区户籍幼儿(含集体户),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3、在招生片区已购房未落户的对象,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长排序录取。

  4、本市外区户籍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幼儿父(母)近三年在我市缴纳社保时长排序录取;缴纳社保时长相同的,按父(母)居住厦门时长排序录取(社保及居住信息均取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

    特别说明

  ◎已在第一批“两一致”报名录取的幼儿不参与补录。

  ◎凡经确认录取,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放弃,生员指标自动作废。

  ◎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补录,网络补录不再做现场确认,因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补录或超过补录期限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此次补录工作仅针对海沧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补充,不作为长期招生依据,最终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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